摘要:西安市依法办理了张宏伟等1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开设赌场、帮助毁灭伪造证据一案,2018年8月28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宏伟等1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进行二审公开宣判,16人均依法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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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看似普通的水疗中心里,竟暗生出一个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他们组织卖淫、放高利贷,无恶不作。西安市依法办理了张宏伟等1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开设赌场、帮助毁灭伪造证据一案,2018年8月28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宏伟等1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进行二审公开宣判,16人均依法受到法律制裁。
组织卖淫、放高利贷 获取非法利益
法院审理查明,张宏伟自2009年以来以放高利贷谋利。2013年3月,因陕西省煤炭疗养院天河玉浪水疗中心原老板张某欠债无力偿还,将其经营的天河玉浪水疗中心顶给张宏伟以抵债务。至此,张宏伟在继续放高利贷的同时,开始经营煤疗水疗中心。
2014年4月,张宏伟、龚某经预谋在该水疗中心招募、容留妇女开始从事组织卖淫活动。张宏伟安排龚某为水疗中心经理,负责水疗中心管理工作,古某管理卖淫妇女,安排卖淫妇女提供性服务。张宏伟之妻王某负责水疗中心日常用品的采购和对账,刘某担任会计负责水疗中心账务,先后招募、容留多名女性从事卖淫活动,获取非法利益。
在经营期间,张宏伟以亲缘、同乡等为纽带,通过他人介绍、成员推荐等形式,先后吸纳张某、王某、孙某、陈某、田某等人加入,并利用上述人员急于挣钱的心理,通过恩威并用手段,使他们紧紧聚集在其周围,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其组织卖淫和放高利贷活动服务。
同时,张宏伟在管理过程中,形成一定的规章制度,要求成员严格遵守。在实施违法犯罪过程中,张宏伟还根据各人贡献大小,给予相应物质奖励。
打压同行、持械聚众斗殴、非法拘禁
纠集多人实施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该组织以煤疗水疗中心为据点,以组织卖淫和放高利贷为主要获利手段,同时有组织地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张宏伟为首的,人数众多、组织领导明确、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长期以组织卖淫和放高利贷为主要获利方式,攫取巨额财富。
该组织除将部分非法所得用于水疗中心房屋租赁费、水电费、日常运营费、购买车辆外,部分费用用于组织成员的工资、奖励以及维系组织的生存发展。经公安机关侦查,至案发,张宏伟放高利贷尚有1680万元未收回,有600万元购买地皮一块,有登记于张宏伟及其妻名下的车辆6台。
为树立该组织以及张宏伟个人在临潼区城区西南部和放高利贷行业的强势地位,最大限度的谋取不法利益,张宏伟及其组织成员在煤疗水疗中心长期从事组织和协助组织卖淫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张宏伟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要求在某疗养院门卫处安放门卫,控制车辆进出,并配有对讲机时刻与店内取得联系,逃避打击。
在放高利贷过程中,为实现利益最大化,其组织成员打压同行,实施持械聚众斗殴1起,迫使其他人员不敢与之对抗。仅在2015年11月至2015年12月底短短两个月时间,该组织及其成员为自己和他人索要债务,就先后疯狂非法拘禁4人。慑于淫威,当时仅有一人向公安机关报案。该组织及其成员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煤炭疗养院周边及放高利贷行业已经确立了强势地位,对群众形成了心理强制,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重大恶劣的社会影响。
属于典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黑老大”终审获刑18年
该组织层级分明、人员结构稳定、分工明确。张宏伟对整个组织的运行起着决策、指挥、协调、管理作用,为该组织的组织领导者;龚某为水疗中心经理,主要负责水疗中心日常管理,并在索要债务中参与非法拘禁他人,孙某主要为张某某放高利贷、索要债务,同时参与看护卖淫场所。
办案检察官表示,从张宏伟等人的发迹之路不难看出,这是一个典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处在黑社会组织的初级形态,具有比较稳定的组织结构,组织内部层次较为分明;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该组织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干扰、破坏了相关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已经在相关单位及其周边地区造成严重的影响,其放高利贷打压同行、殴打、拘禁贷款人,致使合法利益受损的群众受到心理强制、威慑,不敢控告和举报,已经在一定区域形成了一定的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017年9月25日,临潼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临潼区法院以被告人张宏伟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其有期徒刑18年;没收财产10万元;并处罚金5.5万元。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数罪并罚,判处其余15人有期徒刑14年到4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到1.5万元不等。对该组织聚敛的财物及收益,以及犯罪工具等予以收缴。宣判后,张宏伟等8人不服,提出上诉。西安中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8年6月7日、8日公开开庭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2018年8月28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张宏伟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以张宏伟为首的黑社会犯罪集团宣告彻底覆灭,西安中院对该黑社会组织犯罪团伙的公开宣判,有力地打击了当地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嚣张气焰,净化了社会环境,增强了群众安全感。(记者 杨春燕 实习生 丁冬妍)
来源:西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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